——中国公司主动出击第一案。

反击!三星在京起诉华为,索赔 8050 万

2016-07-22 09:37

7 月初时,华为在福建泉州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三星侵权,索赔 8000 万人民币。三星现在做出了回应: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索赔 8050 万。三星方面宣称华为的 Mate 8、荣耀等手机和平板电脑使用了三星的“用于在移动通信系统中发送和接收随机化小区间干扰的控制信息的方法和装置”、“记录活动图像数据的方法和数码照相机”等六件专利的专利权,为此上诉要求华为、亨通达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的侵权行为。一同被诉的还有北京亨通达百货有限公司,同样索赔 8050 万,共计索赔 1.61 亿元。

三星又一专利被判无效!反制华为想法或落空

时间:2017-08-15 作者:李俊慧,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截至目前,三星据以起诉华为专利侵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已有三件走完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其中,两件已被宣告全部无效,这意味着在相关专利侵权纠纷的法院审理环节,三星也将会处于不利地位,甚至存在败诉的风险。
三星又一件智能手机相关专利被判无效了。

而这已是三星在不到一个月内,第二件被宣告全部无效的发明专利。

截至目前,三星据以起诉华为专利侵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已有三件走完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其中,两件已被宣告全部无效,这意味着在相关专利侵权纠纷的法院审理环节,三星也将会处于不利地位,甚至存在败诉的风险。

华为率先发难,三星强势回怼,专利大战所涉专利达数十件

围绕华为与三星的专利纠纷大战,率先发难的是华为。

2016年5月25日,华为对外宣布在美国和中国提起对三星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包括加州北区法院和深圳中级人民法院。

其中,在美国相关专利侵权起诉中,华为声称三星侵权了其11项美国授权专利,这11项专利大部分都和LTE(4G)技术相关,也有涉及2G/3G技术的。

2016年6月27日,华为在国内再度加码起诉力度。

华为将三星等公司诉至泉州中院,诉称三星最新款Galaxy S7 (G9300)在内的共计16款三星手机产品涉嫌专利侵权,并索赔8050万元(含合理支出费用50万元)。

面对华为发起的凌厉专利攻势,三星也毫不示弱,并强势回怼。

2016年7月22日,三星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北京亨通达百货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其专利,并在其中两个案件中,分别主张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8050万元,共计1.61亿元。

显然, 华为诉三星侵权索赔8000万元,三星则诉华为侵权索赔1.6亿元,恰好是华为索赔金额的2倍,傲慢三星欲“反制”或“教训”华为的想法可谓“一览无遗”。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披露的数据显示,仅该院目前受理的三星与华为之间的专利行政诉讼已达18件。此外,两主体间还有12件民事案件,均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三星据以起诉的六件专利,目前已有两件被判无效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7月,三星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华为专利侵权系列纠纷共计涉及六件专利,截至目前,已有两件涉案专利经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查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决定。

2017年8月1日,涉案专利“记录活动图像数据的方法和数码照相机 ”(专利号:200410057592.7)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该发明专利,是由三星2004年8月23日提交申请,并于2010年9月29日获得核准授权,提供了一种控制数码照相设备在活动图像照相模式下把正在输入的活动图像数据记录到记录媒体的方法。

2017年8月11日,涉案专利“用于识别通过触摸屏输入的字符的装置及其方法”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该发明专利,是由三星1999年10月20日提交申请,并于2004年6月9日获得核准授权,该专利技术包括用于存储根据输入字符产生的触摸屏数据的一个触摸屏数据记录器、用于当没有触摸屏数据产生时计数预定等待阈值时间的一个定时器、和用于执行将存储的触摸屏数据识别为一个字符的程序的一个字符识别处理器,其中将在计数阈值时间结束之前新存储的所产生触摸屏数据添加到先前的触摸屏数据中以结束字符。

简单说,三星这两项先后被宣告无效的发明专利,一项涉及到手机拍照或视频录制应用,一项涉及到手写输入应用。

此外,三星持有的“在移动通信系统中使用预定义长度指示符传送/接收分组数据的方法和设备”(专利号:200680015426.8)已走完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并被“维持专利有效”。

而“用于在移动通信系统中发送和接收随机化小区间干扰的控制信息的方法和装置”等其他三件涉案专利预计也将很快会有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的结果。

从目前已有法院审理结果及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结果的情况来看,三星相对处于不利的地位,其据以起诉华为侵权的专利已有两件被宣告无效,与此同时,华为诉三星专利侵权的系列案件中,华为已拿到一份一审胜诉判决。

华为回应胜诉三星:尊重知识产权才能促进创新

互联网热点资讯 2018-07-15

华为诉三星侵犯知识产权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定华为胜诉。华为方面表示已收到该判决。并称,通过尊重和保护彼此的知识产权,让研发投入有回报,可以促进行业创新,推动行业健康持续的发展。

法庭审理认为,三星违反了标准专利谈判中的FRAND(公平、合理和无歧视)原则,故意拖延谈判,三星和华为通讯领域的标准专利实力相当,但许可给华为的授权使用费是华为许可给三星的三倍,此判决之后双方可继续进行谈判。华为表示,法院的本次判决也体现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在持续巩固完善。

为保护自己的无线通信发明专利,华为2016年5月分别在美国和中国起诉三星公司。经过近两年的审理,1月11日华为诉三星侵犯知识产权案在深圳中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宣判。

华为诉三星专利侵权索赔1500万涉三星5款手机

2018-09-03

8月30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终端公司)诉被告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三星公司)、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中国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

庭审现场

原告华为终端公司诉称,其于2010年4月28日申请了名称为“一种在界面中添加图标的方法、装置及移动终端”的发明专利,并于2014年12月31日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现处于有效期内。

原告华为终端公司认为Galaxy S6、Galaxy Note5、Galaxy S6 edge、Galaxy S6 edge+、Galaxy A8五款无线终端设备采用的相关技术落入了原告华为终端公司上述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而被告惠州三星公司制造、使用、销售了上述无线终端设备,被告三星中国公司在中国三星电子官网(www.samsung.com.cn)展示了上述无线终端设备并提供购买链接和渠道,侵犯了原告华为终端公司的专利权。

原告华为终端公司诉请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涉案专利权的行为,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500万元。

庭审现场

被告惠州三星公司辩称,上述五款无线终端设备未落入原告华为终端公司专利权保护范围,其使用的是现有技术。

而原告华为终端公司主张的涉案专利是方法专利,仅使用行为受保护,而两被告没有实施使用涉案专利权利要求方法的行为,因此,原告华为终端公司起诉两被告除使用以外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同时,两被告作为独立法人,并无共同侵权的故意,不构成共同侵权。

原告华为终端公司以两被告的侵权获利作为赔偿计算的依据,但没有提供任何关于侵犯专利权获利的证据,诉请赔偿1500万元没有法律依据。

被告三星中国公司的答辩意见与被告惠州三星公司一致,并认为其没有制造行为,原告华为终端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其销售了涉案无线终端设备,其所销售的手机合法来源于被告惠州三星公司,而原告华为终端公司自身生产的手机也没有使用涉案专利所限定的技术方案。

当日,两被告对原告提交的部分证据充分发表了质证意见,由于案情复杂,证据事实较多,法庭将另定时间再次开庭。

附:涉案专利说明书记载

涉案专利说明书记载:本发明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在Android系统的界面中添加图标的方 法、装置及移动终端。目前以Android系统设备为代表,手持触摸屏终端设备越来越普遍的为用户提供大空间的Home界面,允许用户根据自己的习惯在当前屏幕有空间的前提下,将自己常用的喜欢的程序、widget、控件、文件夹等图标放在设备的Home界面上,相当于电脑桌面上的快捷方式,在手持设备功能日益强大的今天,大大方便了用户寻找某一个应用程序。在实现本发明实施例的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现有技术中存在如下技术问题:如果当前屏幕无空间放置则无法添加,需要用户手动腾出放置空间,不方便用户的操作;另外现有技术要求在Home界面上添加图标时,必须保证当前屏幕有足够空间才可被添加,如果空间不足,则用户之前选择要添加的图标的一系列操作都将无效,需要重来一次,不够人性化和智能化。鉴于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在 Android 系统的界面中添加图标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