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专利第一案。

搜狗起诉百度输入法专利侵权,你怎么看?

2015年10月27日搜狗公司因百度输入法与搜狗输入法相似程度极大,在协商未果后,将百度告上法庭。搜狗公司针对百度输入法的专利侵权,提起了八项诉讼请求,索赔8000万元。这一赔偿额度创出了中国互联网行业专利侵权索赔额的最高纪录。

注:此次百度输入法涉及的8项侵权专利包括超级词库、智能组词、云输入等核心输入功能,以及智能删除、候选展现等用户体验设计内容。

搜狗输入法专利图谱

专利一:网络取词是搜狗于2009年10月26日提出申请,并于2012年6月27日年正式获得授权的一项专利。其对应的技术是网络取词/云候选。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云计算来提升准确率与打字效率。这对于偶尔需要打出生僻字以及经常打错字的人来说,简直就是福音。

专利二:新词发现这是申请时间最早的一项,申请于2006年8月9日,并于2010年5月12日获得授权。虽然只是一项后台技术,但这可以说是搜狗输入法使中国网民的输入体验发生飞跃的关键技术之一。通俗来说,就是“新词发现”。专业点说,这是通过机器抓取用户输入行为,识别出用户个性字词,将符合预置条件的用户个性字词识别为新词,并保证排在候选语汇第一位或前几位。

专利三:候选展开这里我就不长篇累牍了,这就是一个:下拉翻页。正式申请专利是2007年2月7日,2011年9月14日获得授权。结合使用情境来看,当我们在输入一句话的时候,总会含有几个字或是词语不是常见语汇,要在往后翻上好几页才能找到正确的候选词,在手机屏幕尺寸有限的情况下,这个问题尤其麻烦。针对这一问题,搜狗输入法给出下拉展示全部候选字词的解决方案,为用户展示最多的候选字词。这虽然是一项非常基础的交互,却能在不经意间方便用户操作,极大的完善了用户体验。与iPhone的滑动解锁在操作便利性上的提高有异曲同工之处。

专利四:通讯录词库这项专利是搜狗在2008年7月2日申请,并于2012年9月5日获得授权的。这是一种输出通讯信息的方法及装置。通俗来讲,这就是“输入设置”中的“通讯录词库”。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原来搜狗输入法通讯录词库,也是搜狗独有的一项专利!简单来说:“通讯录词库”在搜狗输入法的词库页面内,一经导入,你通讯录中的人名及其他相关信息就能轻松变成你的词库。这么有格逼的功能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专利五:一次性清除输入串是关于“删除”即一次性清除输入串的功能。早在2006年12月22日为该功能申请了专利,2009年3月25日获得了授权。相信大家的输入的时候,都有这样的一个习惯:先把一句话或词组的拼音一次性地打出来,然后再将文字上屏。但这样做,极容易在拼音串里夹杂进个别错误输入的拼音,最后导致整句话前言不搭后语。虽然可以对错误之处做个别调整,但很多人都会觉得,与其修改还不如重新打一遍来得快。在这种情况下,一键清空字符串就绝对是一种福音。

专利六:细胞词库授权公告号为:CN 100483416C 。名称是:一种字符输入的方法、输入法系统及词库更新的方法。作为搜狗输入法的一项重要的首创功能,2007年5月22日提出专利申请, 2009年4月29日正式获得授权。该专利反映在功能上就是“细胞词库”, 也可称为专业化词库,相对于系统默认词库而言的,更好的满足用户的个性化输入需求,由用户根据自己的职业、兴趣、爱好等选择并组合不同的、由某一细分类别构成的词库。

专利七:中英混输这是搜狗输入法在2010年1月27日提出申请,并在2014年7月9日获得授权的智能中英文混输功能。简单来说,就是无需切换输入状态,就可直接中英文混输。想想偶尔在输入中加上一两句,中英混杂的话,是不是瞬间就能让你的逼格提升一个level,

专利八:候选词排序在2006年12月29日提交的技术申请,并在2009年9月2日获得该项专利权。简单来说,这项功能就是,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输入习惯自定义输入词汇的顺序。

搜狗再起诉百度索赔1.8亿元 百度反驳

腾讯科技讯(乐天)2015年11月23日消息,搜狗日前分别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再提起9项专利侵权诉讼请求,指控百度输入法侵犯其享有的专利权,并提出1.8亿元的赔偿请求。

其中针对一项授权公告号为CN 1920754 B的专利,这是一种向应用程序输入艺术字/图形的方法及系统,搜狗称,是其率先将这一技术应用到了输入法中,使用户能够在输入法中使用颜文字等由多个字符拼装得到的表情符号。

搜狗本次诉讼所涉专利除了属于输入法核心技术的互联网词库、智能组词等技术外,还包括了颜文字/图形输入、图片/表情输入、网址补全与导航等周边及个性化功能。

百度称,在获知相关诉讼的第一时间,便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请了搜狗相关输入法的专利无效宣告,并被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正式受理。并称在输入法方面,搜狗是否拥有相关专利权限目前尚存在疑问,有待专利部门核查,这也使得此次搜狗的所谓1.8亿索赔,显得有些无理取闹。

百度方面表示,旗下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已于11月16日正式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就专利权人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世纪光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拥有的八项专利(授权专利号分别为:200610109732.X、200710073274.3、200610170641.7、200710099474.6、201010102273.9、200610063620.5、200910236605.X、200810116059.1)提出无效请求,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已对百度向搜狗起诉涉及的8项专利提出无效请求一案正式受理。百度将持续维护旗下产品享有的知识产权权利。

所谓专利权无效,是指在专利权授予之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专利无效程序,在挑战低质量和过于宽泛的专利权利要求方面,是行之有效的准司法程序。

目前,该系列案件已分别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百度输入法起诉搜狗,要求赔偿一亿元,后者反称百度侵权

Zoe • 2016-10-28 • 创投新闻

“来啊,互相伤害啊。”

百度最近真忙。之前跟高德高调喊话,今天一边赶着出财报,一边还在告搜狗。

今日(10月28日),百度表示已正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搜狗侵权,诉称搜狗旗下“搜狗拼音输入法”“搜狗手机输入法”侵犯了百度输入法多达十项技术专利。

百度要求搜狗赔偿金额一亿元。日前法院已正式受理该案件。

据百度的起诉书,此次百度起诉搜狗侵权的十项专利均是关于输入法产品,涵盖用户输入时常涉及到的表情输入、词库联想、个性化设置同步、输入修改等方面:

百度起诉搜狗的专利

对此搜狗回应称,截止目前,搜狗没有收到任何与此诉讼相关的材料或法院通知。而且在回应中,搜狗提及去年曾先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百度输入法侵权,涉及的专利前后共计17项,索赔金额共计2.6亿元,成为“中国互联网史上专利第一案”。

百度搜狗俩家一直纠纷不断,光这两年就发生了好几起:

2014 年搜狗“流量劫持”案:起因是有微博用户反映在百度搜索引擎中使用搜狗输入法输入文字时,点击搜索候选词会跳转到搜狗搜索页面。一年后,北京海淀法院令搜狗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并赔偿百度各项损失 50 万元。

2015 年 10 月百度“8 项专利侵权”案件:搜狗起诉“百度输入法”侵犯由搜狗所享有的输入法技术相关的专利,要求赔偿 8 千万元。此前百度方面表示该案件中的 7 项专利已被判无效或部分无效,但根据最新信息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判定其中 4 项专利为搜狗有效专利,百度输入法涉嫌侵权。

2015 年 11 月百度“9 项专利侵权”案件:搜狗指控“百度输入法”专利侵权,并提出索赔 1.8 亿元。百度方面表示,搜狗起诉百度输入法侵权的17项专利中,其中14个案子已经有了无效结果,14个中8个专利是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这8个里包括一个一亿的“一种向应用程序输入艺术字/图形的方法及系统”的输入法专利。

这两家公司近期都公布了财报。不过,相比于百度,搜狗财报好像多一点想象力。

据搜狗本周公布的财报,搜狗第三季度营收11.1亿元,同比增长2.5%,移动搜索流量增长同比翻倍,占整体流量3/4。其中,语音输入日频次比一年前增长一倍以上,达1.9亿次。据QuestMobile Truth 9月数据显示,以DAU计搜狗输入法居国内第三大手机应用,仅次于微信与QQ。

而百度今早公布的财报显示,其第一大营收来源,在线推广业务营收出现了近年来首次负增长,同时其在线活跃客户量仅有约52万,同比大跌15.90%。虽然百度净利润人民币31.02亿元同比增长9.2%,但彭博分析师认为,这主要是因为百度减少了在外卖等O2O业务上的补贴。这方面支出的下降抵消了广告业务增长趋缓。

此外,本月讯飞输入法还起诉了百度,因百度侵权讯飞输入法的注册商标,并利用讯飞输入法的知名度推广百度输入法,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科大讯飞要求百度停止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目前,相关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话说回来,你用的是哪款输入法嘞?

附1

对于之前百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的专利无效申请,目前最新进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部分涉案专利做出了明确判定,判定名为“一种中文词库更新系统及方法” 的专利(专利号:200610061369.9),“在中文输入法中回复候选词顺序的方法及系统”的专利(专利号:200610063620.5),“一种用户参与智能组词输入的方法及一种输入法系统”(专利号200810113984.9)以及名为“一种输入过程中删除信息的方法及装置”的专利(专利号:200810116190.8)均为搜狗公司的有效专利,百度输入法涉嫌侵权。(李根)

附2

搜狗回应全文:
时隔一年,有着“中国互联网专利第一案”之称的搜狗起诉百度专利侵权案有了最新进展。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案所涉17项专利中的4项专利做出全部有效审查判定。据了解,其判定结果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院的最终判决。
据悉,关于此案的纷争始于2015年10月,搜狗公司曾两次向百度输入法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涉及专利总数高达17项,包括输入法核心技术的互联网词库、智能组词等技术,颜文字/图形输入、图片/表情输入等深受用户喜爱的实用功能,索赔金额高达2.6亿。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部分涉案专利做出了明确判定,判定名为“一种中文词库更新系统及方法” 的专利(专利号:200610061369.9);名为“一种输入过程中删除信息的方法及装置”的专利(专利号:200810116190.8);名为“一种用户参与智能组词输入的方法及一种输入法系统”的专利(专利号:200810113984.9);名为“在中文输入法中回复候选词顺序的方法及系统”的专利(专利号:200610063620.5)均为搜狗公司的有效专利,百度输入法涉嫌侵权。据了解,这四项专利被运用于搜狗输入法的“细胞词库”、“重新定义删除键”等功能,使得输入法连续组词准确率逐步提高,并更加符合用户的输入习惯。这四项技术专利,是搜狗在输入法领域核心技术的重要体现。

面对严峻的国际竞争,提高专利意识、鼓励专利保护、自觉维护合法的专利权,是整个业界的共同义务。在走向国际的征途中,中国互联网想要实现与谷歌、雅虎等巨头真正意义上的竞争,就必须要让”专利”得到足够的重视与保护,并以此为科技的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搜狗输入法作为国内最流行的软件之一,一直以来以强大的创新实力赢得众多网友的喜爱,并引领者输入法行业的潮流。作为创新型互联网企业,对于自身知识产权的维护更显得尤其重要,搜狗输入法欢迎市场上的追随者与我们一起推动互联网领域的专利保护意识,并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专利权力,这才是中国互联网创新的必经之路。搜狗公司也将不断以身作则,用真正的行动去捍卫自身的权利并影响行业对于知识产权的关注。

搜狗百度这起“中国互联网专利第一案”,三年过去了还在斗什么?

本文作者:李秀琴 2017-09-18

导语:在拉锯了3年之后,搜狗和百度终于来到了最后一役。

雷锋网按:搜狗和百度的输入法专利侵权之战,从来都不是单纯的手机输入法市场之争。在拉锯了3年之后,二者终于来到了最后一役。

9月14日,号称“互联网专利第一案”的搜狗百度专利侵权诉讼案,正式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此举也意味着中国互联网产业最大的一笔专利官司,终于进入最后的关键决断阶段。

此前,国内互联网企业也不乏产品专利被侵犯的各类纠纷,但都没有这起案件要求的索赔金额、涉案专利数量之多。所以,自然也就吸引了业界和学界的关注。

目前距离具体审判结果的公布还有段时日,我们不妨先来温习下这起三年前结下的梁子。

案件回溯

2014年8月,百度一纸上诉,称搜狗输入法的“搜索候选服务”,自动跳过百度搜索直接进入搜狗搜索结果页面,已对其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索赔120万元。

2015年10月,北京海淀法院对其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搜狗立即停止该项行为,并赔偿50万元。

审判结果刚出不久,搜狗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称百度系输入法侵犯了其产品的8项专利,要求赔偿8000万元。同年11月,搜狗再次诉诸法律,起诉百度输入法侵犯其产品9项专利,并提出1.8亿元的赔偿请求。由此,这起专利诉讼案件因涉及17项专利和高达2.6亿元的索赔额,而被业内称为“互联网专利第一案”。

随后,百度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搜狗被侵权专利无效的异议。一年后,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审查决定书,认定搜狗无效或部分失效的专利数量为12个。搜狗也因此主动撤回8起有关输入法专利侵权的诉讼。

有趣的是,2016年10月,二者角色互换——百度起诉搜狗称搜狗拼音输入法、搜狗手机输入法侵犯百度输入法多达十项技术专利,并要求赔偿1亿元。由此,专利侵权的惯有套路,就这样被明刺刺的显露无疑。

在沉寂了一年之后,今年9月14日,搜狗再次诉诸法院,称百度输入法专利侵权案件共计7件,请求法院判令百度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合理支出7000万元。不过,据财新网报道,这起案件在当庭审理时,百度对搜狗的指控均进行了抗辩。

巨额索赔之争

依上来看,这起案件原本是因为「17项专利」、「2.6亿索赔额」这两项数字而引发业界关注,但是,中间因为提请专利无效复审以及搜狗主动撤诉,最终变成「7起专利侵权」和「7000万索赔额」。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杨雄文教授向雷锋网(公众号:雷锋网)表示,百度通过专利无效异议程序让搜狗的专利数量锐减,迫使搜狗撤回部分诉讼,其在局部取得了一些胜利。

不过,据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律师向雷锋网介绍,要分析这起案件,还要从两个阶段来看:

一、对搜狗输入法专利的有效性的审查;
二、百度是否侵权。
从第一个阶段来看,经过专利复审委的裁定,搜狗的17项专利,有7项专利被裁定全部有效,5项专利部分有效,所以搜狗依然占到一定优势,但有效未必侵权。

而针对百度是否侵权这点,杨雄文表示,百度要证明自己没有构成专利侵权,有两种方式:

一、证明其涉嫌侵权的技术方案没有落入搜狗相关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二、证明百度实施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但这要求百度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百度不能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则必然将成为败诉方并承担高额赔偿。但实际上,搜狗提出的「7000万索赔额」最后也要经过我国专利法判断的几个先后标准——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侵权获利、专利许可费用的合理倍数。所以,即使百度最后经审判构成对搜狗的专利侵权,其面对的赔偿也不会是「7000万」这个数额。

「工具」成「入口生态」

事实上,对国际上英特尔和高通、苹果和高通或者诺基亚和苹果之间的专利侵权或涉嫌不正当竞争等案件稍有耳闻的,一定会对搜狗和百度这起案件产生熟悉之感。

因为A起诉B,B反过来又起诉A,然后让原先的诉讼不了了之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只是,当这起案件发展到现在,输赢早已不是重点,更重要的还在于二者背后代表的互联网势力之间的竞争。

随着输入法在搜狗、百度的战略定位从“工具”上升至“入口生态”,其在二家公司的战略价值也在不断提升。杨雄文对雷锋网表示:

『互联网的发展颠覆了传统物质财富时代的观念,而新的互联网时代又在很大程度上颠覆了旧互联网时代的思维。以输入法为例,它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录入工具,而是成为一种控制着信息来去的关口。它能够理解用户的输入并寻求一个最佳结果,可以绕过浏览器,绕过搜索引擎,直接将结果展示在用户面前。』
雷锋网了解到,到2017年第一季度,中国手机输入法用户规模达到6.3亿人。其中搜狗输入法以市场占有率73.1%排名第一,百度输入法以11.3%位列第二,讯飞输入法8.73%为第三,QQ输入法市占率则为4.31%,排名第四。

有趣的是,自2016年腾讯公司持股45%成搜狗最大股东以来,QQ输入法和搜狗输入法事实上早已为一家。所以,若说搜狗是中国手机输入法市场的王者也不为过。

而对于百度输入法来说,通过以百度搜索为核心建立起来的内容积累,以及百度外卖、百度地图等的深度渗透,建立一个以输入法为入口的立体场景也完全有可能。所以,其和搜狗大力抢夺输入法市场也是符合公司战略的日程。而这起案件打到现在依然不可开交,也是主要基于这一原因。

专利成「竞争利器」

据赵虎介绍,长期以来,互联网企业之间的「模仿」、「抄袭」比「原创」往往更加疯狂。所以,申请专利也就成为互联网企业竞争的一种手段。

杨雄文也告诉雷锋网,虽然互联网企业的专利意识已经不断提高,但在专利布局方面依然不够完善。而从近年相关案件来看,国内很多互联网企业的专利质量不高,甚至存在不诚信行为,如重复提交专利申请、剽窃他人的技术成果或简单变换已有专利再次申请等。

与此同时,一些大公司面对潜在竞争对手的小公司,也存在大鱼吃小鱼的问题,如利用诉讼禁令等、抄袭模仿等手段大肆打压。杨雄文说:

『当前互联网企业之间的专利竞争意识远大于合作意识,将专利侵权诉讼作为企业经营战略,用巨额诉讼获取舆论关注,虽然专利侵权诉讼能有效厘清涉案方的权利关系,维护受害方的专利权利,但这也无疑增加了彼此的技术开发成本和诉累。』
雷锋网了解到,搜狗公司目前在输入法方面已积累了200多个专利,而在这一块也有10年的研究历史。相对而言,搜狗在专利上的信服度会稍高于其竞争对手。所以,在这场博弈中,「百度诉搜狗输入法侵犯其10项技术专利」这个插曲并未让大家过多在意。事实上,从众网友在各社交媒体对该案件的讨论上也能窥见一二,甚而有网友指出『看到这个新闻,才知道百度也有输入法』。

不过,整体来看,这起案件因为具备「高额赔偿」、「涉及诸多专利」和「案件本身的复杂性」,无疑也将成为我国专利保护制度的典型案例。

新京报评论员欧阳晨雨认为,这起案件的意义,不仅体现了对法律规则和诉讼程序的尊重;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权益纠纷,让双方的权利义务得到法律界定,可以实现更加稳定的社会关系。

中细软集团也表示,本次搜狗一旦胜诉,必将在长远上对相关市场重塑产权意识、提高创新能动性和竞争实力产生重要的积极影响。

杨雄文告诉雷锋网,就业界而言,这起案件不仅将为企业敲响专利保护和专利侵权风险防范的警钟,同时,案件的审判也将为企业经营带来不同观念,积极利用诉讼手段解决专利侵权纠纷,转变“你死我活”的竞争思维,通过交叉专利许可等方式加强彼此间的合作。

结语

正如杨雄文所称,『互联网公司的竞争不再限于业务领域的拓展,而是也在于业务能力的消融整合』,本次搜狗百度「输入法专利侵权之战」或许只是互联网「升级换代」的缩影。

但也如前文所言,案件发生到现在,输赢早已不是最大的看点。整个案件,暂不提双方是否在此过程运用不明方式进行竞争,单从搜狗超前的专利保护意识,以及百度作为被告方积极的应对诉讼的态度,都将是其他互联网企业在后续市场竞争中值得学习的地方。

搜狗百度输入法专利大战一审结束 |新京报财讯

  梁辰 马婧

  新京报快讯(记者 梁辰 马婧)4月9日,搜狗与百度之间的输入法专利案一审阶段结束。在这场长达两年半的诉讼中,一共涉及17项专利。最终,搜狗方面3项胜诉、4项败诉、10项撤诉。搜狗方面回应称,针对撤诉和败诉专利仍将上诉。专利案或将进入二审阶段。

  4月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诉讼案的三项涉案专利做出宣判,百度侵犯搜狗专利权的行为属实,百度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立即停止发行、销售、许诺销售或者通过任何第三方提供使用相关专利权的“百度手机输入法”产品。

  此次宣判的三项涉案专利分别是含英文字母的中文词条(专利名为“一种至少两种语言混合输入的方法和输入法系统”)、重定义删除键(专利名为“一中输入过程中删除信息的方法及装置”)和用户输入法行为新词发现(专利名为“一种获取新词的方法、装置以及一种输入法系统”)。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撰文称,这项宣判让搜狗尝到了胜利的滋味,更重要的是搜狗用自身经历向中小企业证明,面对BAT的竞争围剿和技术剽窃,只要做好技术积累建立起专利壁垒,就有机会让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据悉,这场被成为中国“互联网专利第一案”的专利官司一共涉及17项专利。2015年10月,搜狗起诉百度旗下输入法产品侵犯其享有的8项相关专利,按照每件1000万元标准向百度提出8000万索赔。同年11月,搜狗又分别在北京、上海等地诉讼百度输入法侵权其9项专利,并提出1.8亿元赔偿请求。

  在这17个诉讼中,最为知名的当属“一种向应用程序输入艺术字或图形的方法及系统” (专利号200610127154.2)专利诉讼案——由于单个专利索赔金额高达1亿元,该起诉讼也被称为“亿元天价专利案”。

  面对搜狗的起诉,百度在应诉的同时,也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了专利无效请求。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当出现专利权纠纷时,当事方有权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专利无效请求,要求评审涉案专利的有效性。如果该专利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后,可被宣告无效,失去专利权享有的所有法律权益。

  搜狗方面解释称,在专利审核阶段,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判定,其中7项完全无效、4项部分有效和6项全部有效。搜狗针对全部无效专利提起了上诉。在起诉阶段,其中10项专利主动撤诉是因为要从审理流程退出,转载专利复审委员会上诉,包括7个全部无效和3个部分有效专利。

  针对判决结果,百度方面回应,“一种中文词库更新系统及方法”、“一种网络资源地址输入的方法和一种输入法系统”和“在中文输入法中恢复候选词顺序的方法及系统”三项专利案,法院驳回了搜狗的诉讼请求,百度输入法不存在侵权。

  对此,搜狗方面称,将继续针对败诉专利继续提起上诉。

  输入法是搜狗人工智能战略的“桥头堡”,该公司CEO王小川曾表示,人工智能将是搜狗输入法下一阶段战略发展的新方向。发展人工智能技术,不仅可以让搜狗输入法的准确率进一步提高,更能够进一步提升用户的输入效率。

  在王小川看来。搜索公司本身就擅长做人工智能。这意味着,输入法只是搜狗和百度竞争的一个环节。业内人士认为,两家从搜索切入人工智能的公司将在接下来有更多的竞争,但与百度相比,搜狗需要更多新的故事。

  2017年11月,搜狗登陆美国纽约交易所,王小川在媒体连线采访时表示,行业内部一直希望有另一家搜索引擎出现,去打破垄断者的位置,重新搅动中国搜索市场格局。

百度搜狗输入法专利案,搜狗真的“赢了”么?

17个专利诉讼,11个专利被宣告无效,3个专利败诉,你还认为是搜狗完胜吗?

唆麻 2018/04/16

几天前,互联网史上最大的专利诉讼案——百度和搜狗关于输入法的最后一批案件总算作出了一审宣判,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百度公司在“一种中文词库更新系统及方法”案、“一种网络资源地址输入的方法和一种输入法系统”案和“在中文输入法中恢复候选词顺序的方法及系统”案三案中的涉案行为不侵权,判决驳回原告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至此,搜狗起诉百度的17项专利诉讼,目前的结果是11项宣判无效,3个败诉,3个胜诉。

这场长达两年半的诉讼,事关两家上市的互联网公司,一共涉及17项专利,诉讼金额高达2.6亿,说它是互联网历史上最大的专利案,一点都不过分。

宣判结果出来了之后,网上有很多评论和观点。比如有人认为百度流年不利,输了官司;有人肯定搜狗的维权行为,认为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值得肯定的;还有人诉诸情感,认为这是互联网历史上,“以弱胜强”,即弱势公司对互联网强势巨头维权的一次重大胜利,将写入互联网历史。

在我看来,很多评论和观点并价值不大,甚至有误导的嫌疑。很多人并没有搞清楚这件事的来龙去脉,甚至对双方的专利以及知识产权诉讼的流程都不甚清楚就妄下结论。这起天价专利案背后,真的是如外界所说的搜狗大胜吗?其实根本不是一回事。

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恐怕很多人到现在还不了解这个案件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不妨先来回顾整个事情的经过。

2014年,有微博用户反映,在百度搜索引擎中使用搜狗输入法输入文字时,点击搜索候选词就会跳转到搜狗搜索页面,然后,百度就被搜狗流量劫持这件事,将搜狗告上法庭,法庭最终判搜狗赔偿百度50万,这件事算是两家公司交锋的开始,换句话说,两家公司结下梁子了。

紧接着,搜狗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8项专利侵权诉讼,称百度旗下的“百度输入法”侵犯了由搜狗所享有的输入法技术相关的专利,要求赔偿人民币8000万。

这还没完,没过多久,搜狗分别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再提起9项专利侵权诉讼,指控百度输入法侵犯其享有的专利权,并提出1.8亿元的巨额赔偿请求。

加在一起,17起专利侵权,2.6亿巨额赔偿,搜狗正式向百度发起进攻。

究竟是小公司维权胜利还是专利滥用?

网上有人拿胜诉说事儿,但事实是,搜狗虽然胜了3个,但付出的代价也非常大。

首先,如何理解17项专利诉讼里,11个被宣告无效呢?

我请教了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部饶卫华律师,饶律师给我讲解了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一般的流程:

一般来说,专利诉讼案件的基本流程是这样,被告接到起诉状后,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按正常的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应诉,一审,不服可以二审;另外一种就是在应诉的同时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原告专利权无效。

我们看到,百度在接到搜狗的起诉后,选择了第二种做法,也就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这个专利权无效。

专利分为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一般来说互联网公司的软件专利基本上都是发明专利,专利在申请阶段的审查,主要是取决于审查员个人对这个专利的理解,而这个专利通过不通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专利审查员个人的判断。

饶律师打了一个很生动的比方,如果说申请专利阶段审查员的审查相当于医院专家出诊的话,那么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权无效请求的审查就是专家会诊。

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这个专利认定无效的话,那么对于原告来说,这个专利权就丧失了,所以说,原告发起专利诉讼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弄不好也会伤到自己。

打个不是很恰当的比方,专利权就好比房产证,如果被专利复审委认定无效,就相当于房管局发现房屋产权登记错误,房产证必须注销。所以原告起诉前,应当对自己专利权的稳定性作出评估,掂量一下风险。

我们回头看搜狗这个11个无效的专利,有的是全部无效、有的是部分无效。对于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我们看到搜狗干脆撤诉了。

结果就是,搜狗撤诉了包括“亿元天价案”在内的其他多起诉讼。

17个专利诉讼,11个专利被宣告无效,3个专利败诉,你还认为是搜狗完胜吗?

我好奇的查了一下搜狗知识产权网站上的专利储备,乖乖,差不多得1000多个。

但和百度一役也暴露了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搜狗这样一家一直以来向外界表露其技术基因的技术流的公司,在专利储备这件事,其实质量真的不算高。

我随便摘录搜狗的一个专利, 专利号为200710073274.3的“ 一种文字输入的方法及系统”:

本发明适用于计算机技术领域,提供了一种文字输入的方法及系统,所述方法包括:接收用户输入的字符;根据所述字符,查询字符数据库,搜索与字符匹配的所有候选词;显示所有候选词;接收用户的候选词选择指令,将与所述指令对应的候选词输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文字输入系统当接收到用户发出显示全部候选词的命令时,能够显示所有候选词,并能通过鼠标、键盘上的数字键以及方向键等进行候选词的快速选择。

笔者不才,这不就是你输入字符然后弹出候选词吗?比方说,我用搜狗输入法随便敲“ZS”这两个字符,分别给我“这是”“早上”“知识”“只是”等几个选项,我自己选我想用的就好,这不是所有输入法都有的功能吗?这也能算专利吗?

如果真的是这样,这样的专利质量真的不高,并且不由让人怀疑,搜狗有滥用专利权的倾向。

而且这次的诉讼其实也暴露了搜狗专利储备质量的问题,哪怕是起诉高达一亿的专利,最终也被裁定无效,不得不撤诉。

我再说个题外话,就在前两天,神马搜索又以流量劫持把搜狗告上法庭,索赔一亿,如果涉及到知识产权和专利问题,不知道这起案件将何去何从。

天价索赔,是噱头吗?

另外一个比较关心的问题,输了真的会赔这么多吗?其实不一定。

首先,搜狗索赔最高的一项专利已经被宣告无效并且已经撤诉了,其次,饶律师介绍,大部分专利诉讼的案件,其实索赔和判赔金额并不高,没有像百度搜狗这样,动辄几个亿。为什么要提这么高的索赔金额呢?

有几个原因。

一是双方都是互联网大鳄,无论技术还是经济实力都处在行业领先位置,其收益和损失一般都会普通互联网企业大。

二是不排除为了噱头,吸引大家关注。某种意义上,案件本身胜负并不重要,但吸引舆论关注并获得舆论支持才重要。一下子索赔这么多,媒体报纸都会纷纷跟进报道,迅速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

但是,由于知识产权本身的无形性,决定了知识产权的价值和损失也很难明确界定,这不像偷窃、抢劫有形财产,价值比较容易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原告不能对自己损失或被告获益进行充分举证,法官实际上也难以准确判断赔偿金额,所以大多数案件也只能采用酌定方式判赔。

三是在法律程序上,案件标的额越大,审理法院级别会相应提高。比如以北京为例,如果是标的额2亿以上并且当事人都在北京的专利案件,一审就在北京高院审理,二审就直接到最高法院了。如果原告要选择较高级别的法院审理,那么提高案件标的额是一个重要选项。

以及……

我原本以为国内知识产权环境和国外差距很大,但饶律师告诉我,其实中国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进步非常大,法官的审理水平也较高。即便是一些利用专利进行商业维权的诉讼,法官在审判时也非常有经验了。

“一般来说,如果是利用专利诉讼进行大规模商业维权,那么判赔金额相对会较低。比如我国专利法规定最低赔偿标准是一万元,那么法院可能作一个最低判赔,但原告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加起来可能都不只这个数额,这就使得商业维权无利可图,可能最终就放弃这条路。”

搜狗和百度这场专利大战,高调的开场,但最终也会低调的收场。

百度搜狗三年专利大战,究竟是谁赢了?

微信公众号:IT时代网IT时代网2018-04-12

这场由搜狗挑起的专利大战,尽管搜狗前途并不光明,但却让众多从业者受益匪浅,除了意识上的启蒙和知识上的洗礼,搜狗一系列专利被宣告无效的结局及其所反映出的问题,都牵动着很多知识产权从业者的心。
搜狗和百度的专利战争,从来不仅仅是法律之战,更是科技生态之争,而这场绵延数年的大战,总要争出个是非曲直,抑或是,输赢。

2018年4月4日,号称中国专利第一案的“搜狗vs.百度专利系列案件”迎来了最后一批一审判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百度公司在“一种中文词库更新系统及方法”案、“一种网络资源地址输入的方法和一种输入法系统”案和“在中文输入法中恢复候选词顺序的方法及系统”案三案中的涉案行为不侵权,判决驳回原告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至此,历时近3年“中国专利第一案”告一段落,搜狗在与百度的17件专利系列案中迎来了第14次败北。

当一场战争尘埃落定时,对战争过程的剖析,总是比战争的结果本身更加耐人寻味。让我们把目光放回两年半之前,2015年10月与11月,搜狗携17项专利,气势汹汹地向百度发起了专利战,并在新浪微博等自媒体上开展了强大的舆论攻势,一时间百度输入法的地位岌岌可危——如果法庭上百度输入法的重要功能被接连判决侵权并责令整改,百度这一“后发先至”的产品在市场上恐将一败涂地。

然而在这之后,事情的发展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搜狗引以为豪的17项专利竟然一项接着一项地被宣告无效,最终接连有11个专利被全部或者部分宣告无效,搜狗也被迫撤回了相关诉讼。好不容易被维持下来的少量专利,又分别在北京和上海接连下判的几个案件中品尝到了败诉的苦果。

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史上不乏专利纠纷案件,但论涉及专利之众多、涉案金额之巨大、案件转折之戏剧,搜狗与百度的专利系列案件堪称“第一案”。值此帷幕即将落下之时,让我们对这个注定载入中国专利史册的案件做一个简单的回顾。

事件背景

重要事件节点回顾:

历史积怨or宿命对决

双方的恩怨,起源于2014年的“搜索候选”一案。

2014年,百度搜索在搜索引擎市场占据优势地位,正如搜狗输入法在输入法市场占据优势地位。这一年,搜狗将旗下输入法与搜索引擎相结合,当用户使用搜狗输入法在百度、Bing等搜索框输入文字时,输入法自动跳出“搜索候选词汇”。用户点击“搜索候选词汇”,页面自动跳转到搜狗搜索网页。

搜狗的“搜索候选词汇”让一些用户误以为是百度搜索的衍生产品或功能,从而基于对百度的信任而点击,“分”走了百度搜索一部分的流量。用3Q大战时流行的话说,这是一次“互联网底层服务对互联网应用型服务的侵扰”。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2014年,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搜狗,2015年10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认定搜狗不正当竞争成立,判令搜狗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0万元。

搜狗在不正当竞争诉讼中败北后,在当月立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称百度输入法侵犯了其8项专利侵权,向百度索赔8000万元,誓要以专利战来巩固搜狗输入法的领导地位,颇有苹果公司的风范。

笔者分析,搜狗这么做,有其深刻的内在原因:一来,搜狗输入法一直都是搜狗的拳头产品,搜狗在输入法领域积累了相当多的技术,甚至连谷歌公司都曾因侵犯搜狗输入法的技术而被迫通过达成和解来“息事宁人”;相比之下,2010年才诞生的百度输入法显得稚嫩得多,尽管凭借百度的技术积累后发制人,却不得不在创新过程中不断规避搜狗已经确立的专利壁垒。但这似乎并没有阻碍百度输入法的发展,以及百度输入法对搜狗输入法的持续威胁。二来,搜狗所采用的“输入法+搜索引擎”模式,一度为其击败“智能ABC”“五笔输入法”等传统输入法迅速抢占市场份额立下汗马功劳;在和百度输入法的市场角逐中,搜狗也试图借助这一手段对百度“反戈一击”。而伴随着百度起诉和法院的一纸判决,这一反击行为也宣告失败。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归根结底,输入法领域的产品较量和市场争夺,决定了双方最终不可避免地在专利领域展开宿命对决。

百度釜底抽薪

在搜狗起诉后的次月,百度很快便做出反应,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搜狗专利无效的异议申请。百度的思路非常明确:第一步,釜底抽薪,如果异议成立,搜狗专利无效,专利诉讼不攻自破;第二步,水来土掩,如果异议不成立,则继续在庭审中主张不侵权。

百度的强硬态度激怒了搜狗。搜狗在2015年11月再次分别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称百度侵犯其另外9项专利,并在这次起诉中提出了高达1.8亿人民币的索赔请求。至此,这起案件已经涉及到搜狗输入法17项专利,涉案金额总计高达2.6亿人民币。

在诉诸法律的同时,搜狗在舆论战场上同样来势汹汹,通过在起诉同时展开大规模宣传的方法,搜狗在各媒体平台、自媒体平台,赢得了不少好评,树立了“挑战大公司”的受害者形象。无论在法律战场还是舆论战场,2015年11月,搜狗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中,曾一时间占据最大的优势地位。

然而,在这之后,形势急转直下,仅仅一年时间,专利复审委员会就先后发出决定,认定搜狗多项专利全部或部分无效。百度“釜底抽薪”的策略初见成效。截至2018年3月25日,搜狗有7件专利被判全部无效,4件专利被判部分无效,6件专利被判有效,专利有效率仅为35.3%。搜狗也因此被迫撤回了多项诉讼。

专利为何无效

已经申请了专利,为什么还会被大面积地异议成功,宣告无效?这与专利审查制度的制度设计有关,同时也与搜狗的专利质量有关。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申请专利的核心要点,是经过审查员的检索,判定该项技术不属于现有技术。由于我国近年来专利申请数量暴涨,审查员很难穷尽现有的技术来审查专利,导致大量质量不高的专利被授权。

而当发生专利纠纷时,纠纷的另一方往往会花重金聘请资深专业人士对现有技术进行检索,在发现属于现有技术后再提交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请异议,可以说现有的制度设计,导致专利复审往往比专利申请要严格许多,已经申请的专利被宣告无效的现象可谓数见不鲜。

与此同时,搜狗看似庞大的17项专利,有多项显属“纸老虎”,在真正严格的审查面前不堪一击。

以专利号为200710179718.1的“表情输入方法及装置”专利为例,该专利的摘要如下: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表情输入方法及装置,该方法包括步骤:确定用户输入词语,列出预设的与词语相对应表情;接收选择表情指令,确定用户选择表情并输出。通过本发明的表情输入方法及装置,能够方便快捷输入表情,且能够根据用户输入的词语表情对应关系设置指令来确定与词语相对应的表情,或根据用户的输入记录确定与词语相对应的表情,由此直接输入符合用户需要或用户习惯的表情。

根据搜狗的宣传,该功能允许用户通过输入法输入表情和颜文字,但问题在于,当时以苹果手机系统输入法为代表的一些输入法均允许输入表情,而颜文字更早已经被日本众多的输入法收录,搜狗又何以专美?

至于专利号为200710073274.3的“ 一种文字输入的方法及系统”专利就更厉害了,该专利的摘要如下:

本发明适用于计算机技术领域,提供了一种文字输入的方法及系统,所述方法包括:接收用户输入的字符;根据所述字符,查询字符数据库,搜索与字符匹配的所有候选词;显示所有候选词;接收用户的候选词选择指令,将与所述指令对应的候选词输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文字输入系统当接收到用户发出显示全部候选词的命令时,能够显示所有候选词,并能通过鼠标、键盘上的数字键以及方向键等进行候选词的快速选择。

以笔者的IT知识理解,这项专利描述的“输入-显示-选择”不是所有输入法的基本功能吗?如果这项专利有效,那么搜狗要么重新定义“输入法”,要么重新定义“专利”。总之,这两项质量低劣的专利,不由让人怀疑,搜狗有滥用专利权的倾向。综上所述,正是由于搜狗的专利质量不高,才导致气势汹汹的专利攻势被百度轻易化解,多项专利被宣告无效后,搜狗分别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了相应的撤诉申请。

专利有效与侵权的距离

专利屡屡被宣告无效,搜狗不得不在维持有效的专利上发力,然而令搜狗意想不到的是,涉及维持有效的专利案件,第一个判决书便认定百度不侵权。

涉案专利是“一种用户参与只能组词输入的方法及一种输入法系统”(专利号:200810113984.9)。在这一类专利侵权案件中,法院在确认涉案专利权利有效并判定涉案专利权利的技术特征的基础下,要做出三层判断:

第一:涉案的两种技术是否属于同一类型技术,即是否解决同一问题,答案为是,则进入第二层,答案为否,则直接判定不侵权;

第二,涉嫌侵权的技术方案是否包含涉案专利权利的全部技术特征,如答案为是,则进入第三层,答案为否,则直接判定不侵权;

第三,涉嫌侵权的技术方案是否属于现有技术,如答案为否,则判定侵权,如答案为是,则判定不侵权。

具体到这个案件,法院判定两者属于同一技术,本案争议的焦点就落到了第二层判断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百度输入法必须包含搜狗输入法全部的技术特征才构成侵权,有一个特征不符合,即不构成专利侵权。

法院根据搜狗的权利要求认定该专利有4个技术特征:

法院经过审查进一步认定,涉案两项技术均记录并存储用户对句子的输入和对上屏词的选择,因此技术特征1和4均符合。问题的关键在于技术特征2和技术特征3。

关于技术特征2,我们首先要了解“字词对”的概念。所谓的“字词对”是指在打字过程中先后输入的字与字、词与词、字与词。

先输入“智”,再输入“合”,则“智”与“合”为一个字对。

先输入“智合”,再输入“东方”,则“智合”与“东方”为一个“词对”。

先输入“智”,在输入“合东方”,则“智”与“合东方”为一个“字词对”。

以搜狗输入法输入“智”“智合东”未显示与“智合东方”相关信息,是因为搜狗输入法区分了“字词对”的“相邻关系”,判定“智合”+“东方”是一个词对,“智”+“合东方”或者“智合东”+“方”是另一个词汇,而百度输入法未作此区别,再加上百度输入法各种组合的16进制代码均相同,法院认定,百度输入法没有对词对的相邻关系进行判定,不符合搜狗输入法该项专利的技术特征2。

关于技术特征3的判定在技术上更加简单,但在使用上很难区分。搜狗输入法字词对可能存在多种组合,搜狗输入法对各种组合出现的“概率”来确定先后顺序,而百度输入法则以组合出现的“频次”来确定先后顺序。我们可以简单认为,“概率”=某词对的“频次”÷所有词对输入总频次,实际换算过程更为复杂。

搜狗认为,“概率”与“频次”是可以通过数学公式直接换算的,因此属于同一概念。

的确,在实际使用过程中, “频次”越高,“概率”也越高,用户在使用时并不会感受到差异。

但是,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只要实现的技术手段不同,就属于不同的技术特征,就不能判定侵权。

同时,搜狗在权利要求中,明确区分了“概率”与“频次”两个概念,并给出了相应的计算方法。

此外,鉴定人还通过技术手段,在未相应修改“概率”的情况下,直接修改了百度输入法“频次”的数据(相当于开了作弊器),这直接导致百度输入法的次序排列发生了变化。

据此,法院判定,使用“概率”排序的搜狗输入法与使用“频次”的百度输入法在技术特征4方面并不相同。

由此,鉴于涉案技术在两个方面的技术特征均不符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百度其他抗辩理由无须审查,直接认定百度不侵权,并驳回了搜狗的诉讼请求。

一场专利普法课

正如战争是政治的延续,诉讼也是商业的延续。搜狗在被判败诉前后,股价也应声走跌,在2018年2月9日跌至谷底。

2018年3月14日,搜狗的一项专利经过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二次作出“维持专利有效”审查决定书,这似乎能让王小川松一口气。但涉及专利的案件是否又会再一次败诉仍是未知数,对搜狗来说最坏的时期或许还没有过去。

这场由搜狗挑起的专利大战,尽管搜狗前途并不光明,但却让众多从业者受益匪浅,除了意识上的启蒙和知识上的洗礼,搜狗一系列专利被宣告无效的结局及其所反映出的问题,都牵动着很多知识产权从业者的心。

打铁还需自身硬,百度在专利领域带了一个好头。也许,打到这个程度,这场战争究竟谁输谁赢已经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它带给我们何种启示。我想,对于任何一个高科技企业而言,在技术创新、产品迭代的过程中,只要能仔细研究对方的专利,绕开对方的技术特征,就不怕被诉专利侵权,甚至还能反杀!

深度思考“中国互联网专利第一案”——搜狗百度输入法专利大战

作者:李辉 赵林琳 马明月 黄海鸣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

2015年10月和11月,搜狗基于其所拥有的输入法领域专利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发起了专利侵权之诉,指控百度旗下的“百度输入法”产品侵犯了其17项专利权,诉讼总标的额高达2.6亿元。由于该系列案件引起行业和公众的广泛关注,被媒体冠之以“中国互联网专利第一案”。

2018年4月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6件搜狗诉百度系列专利侵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这意味着,搜狗与百度专利大战初局已定:专利无效程序中,搜狗17个涉诉专利中7专利被全部无效,4专利被判部分无效;在民事侵权诉讼程序中,搜狗被迫撤诉10件,一审法院判定4案件不侵权。

两个互联网公司为何会在输入法领域大动干戈,这背后又有哪些商业和市场考量?本文试从输入法技术入手,解析案件。

所谓“输入法”,通常是指输入法软件。诸如中文、日文、韩文等非拼音文字一般需使用输入法进行录入,输入法将用户敲击键盘输入的键盘消息编码匹配为字词库中对应的文字并输入上屏。早期的输入法技术集中在PC端输入法的基础功能部分,比如编码、全拼、双拼、智能组词等。当迈入互联网时代,PC端输入法与网络技术结合,很大程度上提升了词库的丰富度和用户的输入体验。而与此同时,手机端输入法也随着移动设备的发展,从封闭式平台、只能依赖于手机厂商整体烧录软件的功能机时代演进到半开放化平台、用户下载安装软件较为繁琐的初代智能机时代。当移动互联时代来临,智能终端设备具有更加强大的处理能力,Android和iOS操作系统提供了开放性的平台,这促使第三方输入法软件蓬勃发展。由于PC端输入法市场逐渐趋于饱和,互联网巨头纷纷将目光集中到由智能终端设备构建的移动互联网,而此时的输入法已经从单纯的输入工具上升到具有战略意义的互联网产品。搜狗利用PC端输入法产品积累的技术和用户优势迅速占领手机端输入法的市场,成为领头羊。而百度公司的手机端输入法一经推出即以优异的性能、丰富亲民的功能配置获得广大用户的喜爱,成为百度布局移动互联网的重要产品。搜狗和百度这对竞争对手的专利大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拉开序幕。搜狗提起诉讼17件专利实际上覆盖了搜狗在互联网PC输入法时代引以为豪的核心技术。例如,旨在提升词库丰富度和准确度的细胞词库、互联网词频库、网络获取新词;旨在智能组词的系统多元库和用户多元库;旨在提供丰富的输入样式的艺术字、图片和表情的输入方法;以及旨在提高输入效率的智能定义删除字符串、中英文混输、恢复候选词顺序以及候选项的优化显示等等。可以看到,这17件专利技术分布颇为立体,几乎涵盖了互联网PC输入法的方方面面(参见下表)。

搜狗意图非常明显,就是要利用自己在输入法领域的技术积累,排除对手百度的商业竞争,特别是要在当下火热的手机端输入法领域打压百度。试想,如若百度输入法由于侵权成立而被迫卸载智能词库、停用图片和表情输入、取消便捷高效的智能个性化输入方式,如何还能在手机端输入法领域与搜狗抗衡?其市场份额必然拱手相让,而且更为重要的是百度将会失去手机输入法这个能够跨应用而与用户紧密对接的上游互联网产品。

搜狗此役投入巨大备战充分,但一审程序终了却并未能如愿压制对手。问题究竟出在何处?作为被告百度的代理律师,根据我们的观察和思考尝试以此案为背景探讨一些共性问题。

问题一

搜狗诉讼专利筛选未充分评估专利稳定性以及现有技术对专利保护范围的影响

专利诉讼程序中,由于诉辩对抗,被告必然会拿起专利无效程序这个武器,对专利的稳定性发起挑战。同时在诉讼中,被告还可能选择借助于检索到的现有技术来界定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或直接进行现有技术抗辩。因此,专利权人在发起专利诉讼之前,一方面需要谨慎监视专利所存在的各种瑕疵,充分评估专利稳定性,另一方面在进行侵权比对时还需将现有技术对保护范围的影响纳入考量。
第ZL200710099474.6号专利涉及搜狗著名的细胞词库技术,然而该专利被全部无效。专利提出,将一个完备的输入法词库进行分类,按照不同用户的输入习惯来组织词库的子集,即所谓“细胞词库”,输入法客户端可以根据用户需要选择加载相应的“细胞词集”,而且还可以利用自动更新模块对客户端的“细胞词集”进行更新。由于仅需加载用户所需的“细胞词集”,可减少计算机资源的分配,亦可提高用户的输入效率。然而,从上述介绍可以看出,虽然专利定义了“细胞词库”、“细胞词集”这样新颖、炫酷的术语,但是究其技术实质而言,仍然是描述一种分类词库的方案。早在申请日之前,输入法技术较为发达的日本就有多篇日文文献公开了类似地“分类词库”的技术方案。例如,特开2002-342319号日本专利文献中,就明确提出,可以建立分类词库,例如“信息、电子、化学、机械、航空、政治和经济、公司名称、地点名称”等可供用户选择下载的词典,起作用或效果也于专利所述完全相同。正如,专利复审委员在第30260号无效决定中所认定的,“本领域技术人员无需花费创造性劳动就可以得到本专利(搜狗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因此,即便搜狗在中文输入法中第一个运用所谓“细胞词库”(即分类词库)技术,并且客观促进了中文输入法向当时的世界前沿输入法技术看齐,但是由于并非搜狗原创并不能获得专利权的保护。实际上,如果搜狗在申请专利时能够相对客观的评估现有技术,在已有分类词库的基础上挖掘针对中文词库的改进方案,而不是通过创造新名词、新概念来获取最大保护范围,相信搜狗有关“细胞词库”技术的专利会更有价值,或许能够成为专利诉讼的“杀手锏”。在诉讼策略层面,当专利保护范围过大,稳定性难以维系,这样的专利并不适合作为专利诉讼的权利基础。一旦进入诉讼,专利必将被至于各方的显微镜之下,一词一句都会被细致剖析。虽然有些专利在申请时尚能通过专利代理人妙笔生花涉险授权,但是诉讼和专利无效程序双方存在激烈对抗,“花拳绣腿”难以抵挡“真刀真枪”的攻击。筛选诉讼专利需以客观之心评估,不存侥幸心理,即使条件所限缺陷在所难免,也要充分评估风险并制定应对策略,诉前便达到“沟壑了然于心”。作为原告一方,享有进入诉讼的主动权,应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诉前准备,过于自信盲目发起诉讼并不可取。这里还想探讨一下备受关注的“亿元赔偿案”——第ZL200610127154.2号专利“一种向应用程序输入艺术字/图形的方法及系统”。艺术字/图形、图片以及表情输入是搜狗输入法互联网PC时代的特色功能之一。为了满足网民在BBS论坛、聊天室、以及初代即时聊天工具上对丰富输入样式的需求,搜狗输入法提供了实用的图形化对象输入功能。在涉诉的17件专利中,有三件专利ZL200610127154.2艺术字/图形输入、ZL200910092405.1图片输入(腾讯专利)、ZL200710179718.1表情输入,均涉及这一技术,虽然申请时间相隔几年之久,但三专利保护范围相互重叠,因为显然“图形”和“图片”在本领域没有任何区别,而“表情”通常亦包括图片形式。而无论最终上屏样式是艺术字、图片还是表情,其输入技术的核心即建立输入编码和上屏样式之间的映射关系。最终三项专利中,图片输入专利被全部无效;艺术字/图形、表情案被部分无效,直接导致原告搜狗撤销民事侵权诉讼请求。在对“亿元赔偿案”的艺术字/图形案件进行现有技术检索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早在初代输入法中就已经能够处理艺术字形式,比如单行字符串、字符阵等。特别是,当时技术领先的日文输入法已经能够基于预先建立的映射关系输入图片——这种完全不同于文字的上屏样式(参见日本专利申请公开特开平2000-148748)。通过大量现有技术举证,最终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专利涉及多种艺术字样式均基于相同的技术原理实现,其不同之处在于建立映射关系时各种艺术字样式所存储的内容不同从而输出的视觉效果不同。在证据4(注:即上述日本专利申请公开特开平2000-148748)公开了图像文件(图形)的情况下,为丰富输出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扩展到采用相同技术实现的其他公知的艺术字样式”,由此认定艺术字/图形专利的大多数权利要求均不具备创造性,应该被无效。
在后续民事案件审理中,原告搜狗为了使得民事案件得以继续,基于艺术字/图形专利中被维持有效的权利要求追加诉讼请求。然而,此时涉诉的技术方案已改变为一种对艺术字样式再扩展的方案,要求预设一种ASCII码字符或者ASCII码图形替换规则,然后根据用户输入,在已匹配的艺术字样式上做出字符/图形替换而生成新的艺术字样式,供用户使用(参见从属权利要求7和8)。经细致排查,百度输入法完全没有实现如此方案。原告注意到百度PC输入法能够通过用户自定义界面,自定义输入编码、候选项显示内容和实际上屏内容之间的映射关系,由此认为当用户进行自定义ASCII符号时即实现了专利的艺术字样式再扩展。虽然搜狗的指控已经脱离技术事实,但是由于权利要求要求语言的模糊性,经过一轮交锋百度并不占明显优势。

再一次地,我们通过现有技术找到证明百度不侵权的明确依据。通过地毯式检索,我们发现申请日之前发布的极点五笔5.1版输入法已经支持了与百度自定义功能类似的功能,用户可以通过手动填写设置文件,来配置输入编码、显示候选项以及上屏字符,三者之间的映射关系。虽然极点五笔5.1提供的自定义界面相当粗略,但是其工作机制已经充分表明,搜狗所指控的自定义功能是申请日之前的现有技术,无论如何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都不应被包含在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经过当庭的演示和双方辩论,事实和法律的天平最终倒向百度,亿元天价赔偿案以搜狗撤诉而告终。

从“亿元赔偿案”的整个办案过程看,对现有技术的检索贯穿始终。一方面,为了进行专利无效,需要了解现有技术状态,大量搜集现有技术证据;另一方面,在侵权诉讼过程中,针对不同的被控技术方案仍需要进行大量的现有技术检索。专利诉讼中被告所面临的一个困境在于,一旦专利权维持有效,由于双轨制的设定,专利权人不可避免地要对其权利要求做扩大解释,有时会突破合理的边界。尽管被告可以引用专利说明书以及专利权人确权程序的意见陈述,但是由于语言本身的模糊性和可解释性,有时仍然难以说服法庭。此时,如果能够引入现有技术证据,协助界定和说明专利权应有的保护范围,或者像在艺术字/图形案件中一样直接进行现有技术抗辩,则能够帮助被告最大程度上走出困境,证明自己的“清白”。现有技术永远是检验专利权人能否获得专利权保护的一项利器。从司法审判角度看,把握好现有技术证据的使用,能够平衡专利权和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防止专利权的滥用,从本质上促进新技术的发展。

问题二

对于涉及计算机软件的专利,实现与专利类似甚至相同的技术效果或者达到类似的用户体验,并不意味着一定采用相同的技术方案

输入法是一种软件产品,而涉及输入法的专利通常属于涉及计算机软件的发明。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的规定,涉及计算机软件的发明可以通过方法流程以及对应的软件功能模块来获得保护。搜狗17件涉诉专利均按照审查指南的要求进行布局,即要求保护软件执行的方法,又要求保护具有对应功能模块的装置。但是基于计算机软件专利指控侵权时,由于专利权人难以获取疑似侵权软件的源代码以及内部数据结构,因此只能根据外在功能或者效果反推疑似侵权软件的内部技术方案。可以想见,类似甚至相同的功能,其具体实现方法多种多样,并不唯一。即使被控侵权输入法软件也具有专利旨在实现的类似技术效果,也未必使用了专利技术方案。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所审理的“恢复候选词顺序案例”案中,搜狗认为百度手机输入法从表面现象上能够实现专利描述的技术效果,将用户输入的拼音词条的候选词排序恢复到原始默认顺序,因此侵权其专利权。然而,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已经判定百度输入法并未实施专利技术方案,因而不侵权。涉案专利为了实现恢复候选词顺序的技术效果,采用了独特的技术方案——在词表中为每个拼音词条节点设置标志位域,通过其中标志位的不同取值,来指示输入法此时应该对某个拼音词条以自学习顺序还是原始顺序来显示候选词列表。显然,作为专利侵权判定,仅仅实现了相同的效果是不够的,只有被控侵权产品也使用了具有这样标志位域的词表,并且执行相应的判定步骤才会落入专利的保护范围。而百度恰恰是通过完全不同的手段实现了与专利类似、甚至更好的效果。百度手机输入法并不依赖特殊的词表结构来实现候选词顺序的调整,而是通过精准的排序算法根据用户词频和系统词频对候选词排序进行计算,从而根据用户对候选词的选择动态调整拼音词条的候选词顺序,将最符合用户习惯的词语提示在候选词列表的前列。当恢复顺序时,百度输入法只需删除特定候选词,例如拼音词条“da’jia”的候选词“大驾”的用户自学习词频即可。此时候选词“大驾”而言,由于只有系统默认的词频信息参与计算,它的排序已经不提现用户之前输入习惯。百度的方案看似也能够对候选词顺序做调整,但是却比搜狗的技术方案更加灵活,而且也不需要以来特定的词表数据结构来支持,因此更容易进行扩展或与其他功能融合。在此案的庭审过程中,我们通过设计大量反证实验以及对词库数据的保密开示,证明百度并未实施专利技术方案。通过大量证据充分说明了即使被控输入法产品具有专利描述的相似功能,其后台采用的技术手段亦可能完全不同。通过以上案件分析可以看到,当专利技术方法涉及软件的后台操作时,需要仔细推敲被控产品的外在功能与内部实现的对应性。毕竟专利所保护的是由技术手段所构成的技术方案本身,而不是所达到的技术效果。从专利保护和技术发展的关系上看,对于同一类软件功能,应该鼓励以多样化的技术方式加以实现,通过市场优胜劣汰。而不能通过专利画地为牢,只要与专利描述的用户体验类似就认为侵犯了专利权,人为的排除良性技术竞争。这样只会限制技术的发展,让专利成为后入市场的竞争者的桎梏,并不符合专利制度的设计初衷。

问题三

搜狗在互联网PC时代积累的专利实力并不必然作用于移动互联时代智能手机端输入法

搜狗早在2006年6月推出基于初代PC的搜狗拼音输入法1.0。此后几年间,搜狗PC端输入法产品不断演化,以满足PC互联网时代用户的需求。一些公开数据可以看到,在这一时期搜狗做了大量技术积累,同时获得大量授权专利。涉案的17项专利中,大部分专利的申请日处于2006-2008这一时期。而且从专利说明书的描述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些专利以PC输入法为背景,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也是基于当时PC输入法的系统环境(多为Windows操作系统)所描述的。有的专利中对手机中的应用略有提及,但是并没有描述具体方案。而且由于在此时期Android和iOS系统尚未发布,且基于触屏的人机交互模式也尚未成熟,因此17件专利几乎不涉及对于智能手机的功能扩展。

随着智能终端时代的来临,用户网络行为已转向手机端。搜狗和百度均在2009年推出了Android版手机输入法,之后又陆续推出iOS版手机输入法。此时的智能手机无论在硬件还是软件操作系统方面都与PC机、功能手机,乃至初代智能手机有了质的飞跃。对于与输入硬件和操作系统密切联系的输入法产品而言,Android和iOS时代的输入法产品在工作方式和机理上都与PC时代基于windows操作系统的输入法存在极大不同。在这样的技术背景下,搜狗以PC机为应用环境的很多专利方案并不适用于智能手机,或者即使存在类似的技术效果其实现原理也完全不同。这实际上也是搜狗屡屡在侵权比阶段失利的深层次原因。专利申请具有前瞻性。一旦获得授权,在专利保护期内,专利权人可以排除他人实施落入专利保护范围的一切在后技术。比如高通某些基础通信领域专利,在二代、三代、四代通信系统中都是标准必要专利,甚至有可能覆盖第五代通信系统的功能。然而,对于依赖于特定技术环境的实用技术型专利而言,如果技术环境已经发生大的变革,则很有可能不再能适用变革后的技术。由于搜狗与百度相争主要目标是手机端输入法产品,更为理想的是使用智能手机输入法专利精准出击。然而,诉讼中搜狗用来打击目标的专利武器却是PC时代的“老枪”,显然威慑力不足。

结束语

“互联网专利第一案”一审已全部审结,从该系列案中反映出百度、搜狗两个互联网大鳄尊重知识产权的态度。在得知被诉专利侵权后,百度公司积极应诉,迅速对产品和自有知识产权进行排查和分析,既给予对手的知识产权以充分的尊重,又绝不让自主研发的技术受到他人知识产权不合理压制。互联网企业经过十余年的技术积累,这是第一次通过大规模专利诉讼的方式PK技术实力、知识产权实力。个案胜负之间,似可品出企业的视野和格局。我们最希望看到是,双方利用知识产权助力商业角逐,在知识产权制度的保障下展开充分、良性的竞争,推动输入法乃至互联网行业的发展。

搜狗诉百度专利侵权办案札记 ——“网络资源地址输入”案(判决书全文)

输入法鏖战:在创新和保护中寻找支点